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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3:19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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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对标上级水利部门工作安排与市委市政府、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水利治理体系为目标,持续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行政执法效能,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四级责任架构,确保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28项具体任务清单,建立“任务部署—过程督查—结果考评—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开展专项督查3次,整改落实问题3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推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会、周工作例会“三位一体”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与水利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4次,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规政策18次,研学党内法规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开展研讨5次,推动法治思维与制度建设深度融合。创新“线上+线下”学习模式,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完成法治专题学习时长超3000小时,参与率、完成率均达100%。

三是规范行政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年召开党组会26次,12次涉及法治建设议题,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与知樾律师事务所合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32次,审查行政合同17份、执法文书23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9条。动态优化权责清单,梳理公布各类权责事项193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深化法治履职实践,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一是精准落实普法责任。构建“集中宣传+日常普法+新媒体传播”全方位普法格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场,发放资料6000份,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执法检查、许可审批中推行“一案一普法”,现场解读政策120余次,发放针对性资料800余份。创新制作普法短视频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推送,累计播放量超2万次。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遵循,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30%,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80%以上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依法审批取用水许可16件、新办取水许可证17件,审核水土保持方案82家、完成设施验收61家,审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9个,规范率、准确率均达100%。建立审批“回头看”机制,对32个已审批项目开展事后核查,整改问题2个。

三是强化水事执法监管。制定《2025年度取用水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60余次,出动人员140人次,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0次,联合执法2次,立案办理违规取水案件16起(含在办2起),对14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4项整改验收、2024年省委巡视3项取水问题整改销号,封闭地下水取水井4口。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一案一卷”,执法文书规范率达100%。

四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专业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案审会8次,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7起。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公示牌,全年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2起,办结率、满意度均达100%。主动接受上级监督,配合专项督查3次,整改反馈问题3个。深化政务公开,公开执法动态、审批结果等信息46条。

(三)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动态优化,法律顾问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落地,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常态化法治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审批效率提升30%,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法治与业务融合成效明显;通过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河湖“清四乱”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得到遏制,水利法律法规权威性充分彰显;法治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安全等提供有力支撑,成功应对汛期洪水、生态保护等挑战,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水利法治屏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中长期规划,年初召开部署会,年底召开总结推进会,全年主持研究法治工作12次,解决执法人员不足、装备更新等重点难点问题6项。二是带头示范引领,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在重大决策、执法办案中坚持依法办事,签署法治相关文件19份,听取专题汇报4次。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定期督查法治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将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推进不力的约谈提醒。

(二)精准落实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对照上级部署,细化形成《格尔木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明确5大类18项具体任务并逐项落实:

1.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纲要及涉水法律法规学习,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覆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水行政执法程序指引》,组织23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3.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17项审批事项实现线上申报、线下核验,审批效率提升30%,政务服务便利度持续提高。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构建“三位一体”普法格局,创新宣传形式,完成年度普法目标,水利法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

5.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率达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法治制度建设仍有短板:针对跨区域地下水监管、新能源项目涉水合规审查等高原水利执法新场景,配套制度不够完善;部分现有制度条款原则化,可操作性、针对性不足,制度间衔接协同性不强。

2. 执法效能有待提升:受编制限制,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老龄化,年轻专业人才补充缓慢;专业执法装备配备不齐全、部分老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协同性不强,信息共享不及时,案件移送流程不畅,对隐蔽性违法行为查处效率不高。

3. 普法宣传实效性不足:普法形式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互动式宣传运用不充分;精准普法举措不多,内容同质化严重,未能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群众主动学法守法内生动力未充分激发。

4. 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治素养与新形势要求存在差距,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和实战演练,处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不足;法治培训多为理论学习,实战化形式较少,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依法决策,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增强执法合力,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乡镇的协同配合,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模式,遏制水事违法行为反弹。三是创新普法方式,丰富载体,依托新媒体开展沉浸式、互动式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强化监督落实,动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化审批和执法程序,建立全链条监督机制,加强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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