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2025年,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带来的调整,格尔木市水利局稳步推进执法工作衔接,筑牢规范执法根基。因改革导致原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撤销、执法人员分流,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由保留的2名核心执法人员落实职责,确保执法工作连续不中断。改革过渡阶段,全局共承担行政执法事项193项。现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梳理职责边界,将13项执法事项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权责划分清晰、工作衔接顺畅。
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23名具备执法岗位资质的工作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资格新申领报名与考试,确保改革过渡期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规范运行。
在执法规范与风险防控方面,局党组聚焦执法行为合法性与规范性,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一方面,系统构建并细化法制审核、案件审查等核心制度,明确法制审核的范围、标准与全流程要求,确保每起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定性、处罚的各个环节均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专门成立由党组班子成员、法制骨干、业务负责人组成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与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处罚较重的执法事项(如涉水违法行为大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实施集体审议、精准把关。同时,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将“于法无据”“程序不全”“证据不足”等情形列为绝对审核“红线”,对触碰红线的事项坚决“踩刹车”,直接驳回或要求补充完善,从根源上杜绝“先决策后补法”“先执法后补程序”等不规范现象,以严密法治管控确保水利行政执法全程合法、高效、透明。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2025年,市水利局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武装核心,把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融入日常工作,通过系统学习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履职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执法工作中,全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遵循,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水事违法违规行为为目标,扎实开展执法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巡查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次,针对性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检查6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封闭市域地下水取水井4口,高效核实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举报问题4起。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起,其中查处擅自取用水案件11起、超许可用水案件4起、非法采砂案件1起,累计作出行政处罚83.75万元,追缴水资源费265.41万元,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了严管严治的执法氛围,树立了规范公正的执法形象。
为提升全社会依法治水、节水护水意识,全局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为契机,结合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普及水法、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相关知识。全年累计向企业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扩大了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水利部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