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聚焦网络文化经营集中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与事后监管精准发力,以政策落地、流程优化为抓手,着力破解行业审批难点,推动网络文化市场高质量发展。
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窗口预审+容缺受理”模式,实行非关键材料“容缺受理”制度,允许申请主体在承诺期内补充提交,大幅降低申请成本。同时,严格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审批流程:申请主体需先取得文旅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及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承诺书,再提交SP接入意见书、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管理制度等材料;经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验,确认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范围条件且材料与实际一致,公示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共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2件,按时办结率100%,较去年同期增长2倍。同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核查互联网上网服务无证经营行为,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流程,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切实筑牢网络文化市场清朗防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强跨部门审管联动,严厉打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推动网络文化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