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规范调解流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1月16日,大格勒司法所组织乡、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召开辖区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培训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核心内容,结合基层调解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强调在调解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注重调解程序规范化和调解文书标准化。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等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村居法律顾问一一解答了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用法律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自身“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立足于群众诉求,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把群众利益作为切身利益,把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任务,帮群众办事、替群众跑腿、为群众排忧解难。会议期间各乡、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积极讨论,踊跃发言。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分享调解技巧(如情绪安抚、利益平衡、方案引导等),结合自身调解案例交流经验,例如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心得,强调要注重倾听当事人心声,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入手,帮助当事人认识自身问题,通过“拉家常”式的沟通化解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这些一线的调解方法实用性强,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借鉴。
下一步,大格勒司法所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养,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为构建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