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稳步推进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强素能、严管理、提质效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为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兼职仲裁员主持审理案件52起,占全市案件总量22.61%,累计涉案金额176.65万元。
开展岗前培训,夯实履职基础“强素能”。自《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暂行)》实施以来,劳动仲裁部门严把“入口关”,吸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熟悉劳动用工领域业务的人员加入队伍,通过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疑难研讨等方式,对聘任的人选组织开展多轮次集体学习培训活动,帮助兼职仲裁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边界。同时,结合办案实践,梳理劳动争议高发领域的典型案例,组织兼职仲裁员开展庭审观摩、经验交流,切实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办案实操能力,为高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筑牢根基。
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仲裁要求“严管理”。为推动兼职仲裁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劳动仲裁部门严格落实聘任标准,从专职律师、业务骨干等群体中遴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聚焦庭审实操、文书撰写等核心技能,明确兼职仲裁员工作职责、办案纪律及流程规范,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将办案质效、职业操守作为续聘依据。不断强化履职保障与监督约束,严格落实案卷登记、接办、回避流程,优化庭审录像设备,确保案件办理留痕可查。截至目前,聘任兼职仲裁员15名。
坚守公正底线,化解劳动争议“提质效”。劳动仲裁部门以“公平公正”为裁决准绳,通过三级复核裁决、公开听审、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促进庭审裁决公开、透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申辩,全面核查证据材料,精准适用法律法规,确保案件裁决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2025年,兼职仲裁员参与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服裁息诉率保持在70%以上,切实维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劳动仲裁部门将持续强化兼职仲裁员队伍学习培训力度,优化管理制度机制,督促全体兼职仲裁员以更高标准履职尽责,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