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青海省格尔木市茶格高速南砖瓦用砂1#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并通过审查。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4日
联系电话:0979-8415125(兼传真)
电子邮箱:1376990523@qq.com
邮寄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55号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青海省格尔木市茶格高速南砖瓦用砂1#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pdf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