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物流园区叉车管理水平,推进园区叉车准入制度,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3月5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物流园区叉车安全专题培训会,陆港园区管委会、长江路社区、各物流园区负责人,共30余人参会。
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以事故教训为出发点,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一是事故通报。通报近期辖区叉车亡人事故,结合叉车典型事故现实案例、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园区“失管漏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各使用单位“不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需以惨痛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法律宣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叉车管理实际解读重点条款,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园区负责人依法管理的意识。三是专项部署。全面部署我市物流园区叉车安全“入场准入”专项整治行动和园区叉车安全隐患排查清退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园区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叉车作为园区内常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直接关乎生产安全大局,各园区要充分认清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清理风险隐患,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抓实抓细园区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物流园区要严格落实叉车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叉车准入制度,完成叉车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物流园区内作业的叉车进行排查梳理,对于已取得使用登记证但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立即提醒使用单位申报检验;对于无叉车作业证人员,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并组织取证;对于无法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无法办理使用登记的车辆,物流园区进行清退处理。二是建立物流园区叉车准入制度,要求对每台进入园区作业的叉车做到核查登记,详细登记车辆及驾驶员相关信息,完善台账资料。三是加强沟通联动,各物流园区要加强与我局沟通对接,对于无法清退或清退困难的叉车做到及时告知,由我局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流园区叉车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物流园区叉车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叉车安全事故,守牢物流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