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经“农户自主申报、村级评议、乡镇城区初审、市级审定”程序,确定新纳入郭勒木德镇城北村村民卢永玲(1户3人)、小岛村村民辛连胜(1户4人)为边缘易致贫户、大格勒乡查那村村民朱长福(1户4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上3户11人按照帮扶计划开展帮扶相关工作。
同时,经“镇、村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城区复审、市级审核”程序,确定乌图美仁乡幸福村许学国(1户1人)和祝权年(1户2人),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上得到持续巩固,4项风险消除衡量指标全部达标,符合风险消除衡量标准,已落实相关帮扶措施,现消除以上2户3人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风险监测。为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确定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长 期
受理单位:格尔木市农牧局
联系电话:0979—8419156(来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