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居民低保工作透明公开,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决定发放我市3月580户1323人农村低保对象、769户1764人城市低保对象的低保金,现对以上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员资格认定有异议的,请广大市民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格尔木市民政局反映。
办公地点: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55号(四楼、五楼东侧)
监督举报电话:0979—8457962
附件:3月低保公示.xls
格尔木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