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车经营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2026年格尔木市出租车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格尔木市出租车经营权。
2. 项目内容:拟对格尔木市到期延续的出租车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经营主体。具体经营期限、车辆数量及要求以我方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书面确认给代理机构的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3.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协助处理质疑投诉、整理全套招标资料(均须经我方书面审核确认),并在招标工作完成后移交我方归档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所有核心环节均须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或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或服务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交通行业或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至少3年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全程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的须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熟悉出租车行业或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者优先。
三、报名提交材料
请有意向的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 报名表(详见附件,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资质证明材料(如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等)。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复印件,以及项目完成情况说明。
6. 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计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等。
7.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报出下浮率或具体报价方案。服务费支付需与服务质量挂钩,若因代理机构失误导致招标程序违规、质疑投诉成立或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对应比例服务费直至终止付费。
8. 信誉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名截止前7日内)。
9. 其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能力、信誉的其他材料。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1. 资格审查:由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 综合评审:对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从企业信誉、业绩经验、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3. 结果确定:择优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2. 报名地点: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详细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路18号,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交管科)。
3. 联系人:李老师
4. 联系电话:0979-8465023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已中选的,我方有权直接取消其中选资格。
2. 无论遴选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或中介费用。
4. 本次遴选过程中所有需公示、告知申请人的文件,通过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或办公楼公示栏发布即视为对所有申请人完成送达。
5. 我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终止本次遴选活动,无需对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
6.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7. 代理责任约定:若代理机构因自身过错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延误或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附件: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格尔木市出租车经营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doc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