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2026年格尔木市“北五”片区暨老城(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评估工作客观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房屋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格尔木市“北五”片区暨老城(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报名单位可到现场实地勘察)。
二、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1.在青海省内参与过类似项目评估工作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足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服务人员参与该项目直至该项目协议履行完毕。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目录(严格按要求顺序编制);
2.资格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在该评估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3.近三年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5.廉政承诺书(加盖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估价师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评估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及应急预案);
8.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有意报名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报名资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提交的资料需按报名条件要求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页码须与目录对应一致,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须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邮件。
四、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支持电话、网上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机构参与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报名地点:格尔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业务室;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人:宋彤,联系电话:0979—8433815
格尔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