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格尔木市少年儿童校外兴趣类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李 娜 格尔木市第三中学副校长
魏保国 青海河洛微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 静 格尔木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办理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严格落实青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监〔2022〕4号)要求,对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流程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推动机构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制度体系,严把审批监管关口。严格按照《青海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青海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等规定,对文化艺术、体育等兴趣类培训机构实行分类审批、精准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首轮办学资质重新审批登记工作,共审批合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家,其中,文化艺术类11家、体育类7家。同时,建立机构年度复核机制,将所有合规机构纳入年度检查范围,明确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拒不配合检查的机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资质,从源头筑牢机构规范运营底线。
(二)强化安全排查,筑牢培训安全防线。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联合市“双减”办成员单位,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聚焦消防安全、师资资质、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关键环节,对全市兴趣类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2025年,联合检查3次,覆盖机构15家,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未发现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各机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为少年儿童营造安全可靠的培训环境。
(三)严格师资审核,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培训质量的核心抓手,明确要求兴趣类培训机构教学人员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建立师资信息公示与报备制度,要求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师资信息,新聘人员及时向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及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报备。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通过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师资资质及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对不合格人员坚决责令机构整改或清退,切实保障培训教学质量。
(四)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发展环境。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黑机构”“隐形变异培训”“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制造教育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联合检查核实3次,暂未发现全市校外兴趣类培训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五)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构建“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多维度投诉举报平台,设立专人负责投诉受理、转办及反馈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核查处置,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构建起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共治格局。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双减”政策要求,聚焦少年儿童校外培训需求。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机构审批、日常监管、退出机制等流程规范,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强化对机构安全、师资、收费等环节的动态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三是提升服务指导水平,引导机构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教学质量,推动全市少年儿童校外兴趣类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少年儿童营造安全、优质、规范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