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政府采购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格尔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格尔木市公共区域历史遗留固废处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公共区域历史遗留固废处置项目。
2. 项目内容:拟对格尔木市公共区域历史遗留固废处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处置范围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河道沿岸、新区、察尔汗及各乡镇等公共区域。
3. 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协助处理质疑投诉、整理全套招标资料并提交我方书面审核确认、协助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提供合同履约阶段的相关咨询服务,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5.估算金额:人民币31300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参选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及服务成本自主报价。
二、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已列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3. 关联单位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否则相关参选资格均无效。
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参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备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全程负责本项目,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我方书面同意。
三、报名条件要求
1. 资料目录。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含省级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等)。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验收资料等)。
6. 项目实施方案:(如:工作计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等)。
7. 报价单,为防范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报价下浮比例应符合行业自律约定及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与合规性。
8. 信誉证明:参选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平台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7个工作日内。
9. 其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能力、信誉的其他材料。
四、资料装订要求
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报名条件要求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页码须与目录对应一致,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仅接受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
五、遴选方式及程序
1. 资格审查:由格尔木市综合性行政执法局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 综合评审:对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从企业信誉、业绩经验、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经单位会议研究后确定中选单位。
3. 结果确定:遴选结果将在格尔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异议后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昆仑南路西台巷3号,办公楼三楼后勤装备科。
3. 联系人:格尔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装备科。
4. 联系电话:0979—8491761。
七、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
2. 本次遴选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费用自理。
3. 遴选相关公示、告知信息在本局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发布后即视为完成送达。
4.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活动,无需对参选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5. 所有资料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 采购人对本公告未尽事宜有权依法补充完善。
格尔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