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因被继承人马静(性别:女,公民身份号码:632801********0043,户籍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于2025年4月29日去世),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指定,本局作为遗产管理人,依法对其遗产开展管理工作。
现对该遗产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遗赠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本局社会事务办公室(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55号四楼412室,联系电话:0979—8457513)申报权利、登记信息。
2. 对本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本公告期内,向本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本局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处理。
3. 公告期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无人提出有效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局将依法开展遗产清理、债权债务处理、遗产处置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格尔木市民政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