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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从“过渡期”到“常态化”,财政资金持续赋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6/05/26 17:09:52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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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乡村振兴过渡期的圆满收官,到2026年常态化的平稳衔接,标志着从“集中资源打硬仗”向“长效施策固成果”平稳过渡。过去的5年,市财政局坚持过度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推动我市乡村产业建设,脱贫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升。如今,过渡期顺利收官,帮扶工作并未“翻篇”,而是进入更加注重长效性、精准性、系统性的新阶段。今年以来市财政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使用效能,为常态化帮扶资金有效夯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造血式”帮扶导向。2026年是常态化帮扶开局之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在定位、导向、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升级,核心亮点凸显“长效性”与“精准度”的双重提升,2026年我市共落实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705万元,按照《办法》划定资金用途,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作为资金投向核心重点,目前我市共安排项目38个,产业、就业方向投入项目15个,投入资金4708万元,重点支持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发,用于枸杞加工产业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等方面,激发重点帮扶群体自主生产经营活力。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开展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补助,对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吸纳就业给予奖补,甚至为跨省就业的重点群体提供每年一次的交通补助,多渠道拓宽增收路径。

二是构建长效帮扶制度框架。与过渡期资金侧重“衔接过渡”不同,常态化帮扶资金更强调“制度长效”,常态化帮扶期间,建立由“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强化预算管理、项目监管和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加强常态化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事前有储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违规有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落实“日常监管+专项监督”的措施,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常态化帮扶工作的开展,既保持了财政帮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根据新形势新需求优化了支持方向和管理机制,将进一步推动欠发达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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