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高值盐湖化工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
3.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生产装置。购置电解槽、离心机等各类生产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俊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祁之梅
3.联系电话:0979-84372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编制人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青海西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工
3:联系电话:0979-8491662
青海俊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