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FS01—2026—0004
格政办发〔2026〕61号
各行政委员会,市政府各局、委、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陆港园区管理委员会:
《格尔木市住宅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格尔木市住宅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