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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17 15:08:01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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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至25日举行,会期5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格尔木市出席海西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通过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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