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能源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能源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资源配置意见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事项。
2.组织国家及省、州核准、审批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和申报。
3.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4.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参与制定与全市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建议,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6.参与落实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申杰山 市能源局局长
联系电话:0979-8425991
综合业务办公室 8466728
清洁能源业务办公室 8425007
电力油气业务办公室 843259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点: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