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期(总第11036期)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夯实乡村振兴根基、规范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聚焦资金、资产、资源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推进“三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构建“事前决策、事中管控、事后检查、全程监督”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盘活集体资产,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管理规范、群众放心、集体增收目标。
聚焦规范运行,筑牢管理根基。依托村财乡管制度体系,全面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实现全市44个行政村“统一开户银行”“一村两账户”“双账并行、分账核算”全覆盖,累计注销冗余账户2个、补开缺失账户26个,全面厘清村级财务底数。严格落实“两级额度、三级审批”制度,明确2000元以下由村集体负责人审批、2000元至5000元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及以上由乡镇党委审批,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同步配强市乡村三级农经管理人员56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在建工程、村办企业清底复盘,纠正历年数据偏差,做到账实相符,构建归属清晰、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
聚焦全程监管,提升监督效能。立足银农直联系统深化财务监督,分批开展乡镇核算中心负责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报账员线上审批培训和现场指导,全面启用村级资金线上审批、“无现金”结算模式,严把票据审核、支出合规关口,年内累计完成支付资金1108笔、金额1296.9万元,实现每笔资金全程可追溯,有效缩短审批周期、规范财务账目。坚持监督服务下沉,对全市各村集体开展“地毯式”排查,累计入村指导60余次,协助村集体健全“三本台账”、规范“三务”公开、推进集体分红,成功收回拖欠收益资金19.45万元,通过常态化政策宣讲、面对面指导,有效破解基层管理难题、增强发展信心。
聚焦长效惠民,释放改革成效。坚持建章立制、固本强基,针对“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报账审批、档案管理、资产核销、合同管理等9项制度,细化宅基地审批、建房审批、资源资产租赁等7项规范流程,从源头补齐管理短板,堵塞监督漏洞。同步健全收益分配惠民机制,印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引》,明确分配范围、程序、受益成员,落实“应分尽分”原则,年内已有7个村集体向成员完成集体分红,累计分红129.26万元,惠及群众1821人、人均增收近710元,其余村正加快完善分配方案,推进分红落地,有效调动群众参与集体事务、支持集体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以规范化“三资”管理赋能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