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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9 10:55:12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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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铭鑫格尔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青海清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承担“选矿厂技 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公开下列信息,征求

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Kt7e_H9BxEL5Oa8Q1zFGQ?pwd=7ref

提取码:7re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现场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 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青海铭鑫格尔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发华       联系方式:15191593355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小区

评价单位:青海清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学荣     联系方式:0971-8822179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9号隆丰大厦1号楼12017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1日






青海铭鑫格尔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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