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长江禁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对于长江禁捕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我市长江禁捕工作,不断化解我市长江禁捕风险点,维护我市禁捕工作“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近期,州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牧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区行委组成检查组,在市区和唐古拉山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
6月2日上午,联合检查组对市区内水产品经销店、渔具销售点、餐饮场所等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零售户是否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渔具销售经营户是否售卖非法渔具、网具;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长江鱼”、“河鲜”等字样菜单。检查中未发现有捕捞、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售卖非法渔具行为,相关从业人员对长江禁捕政策知晓率较高。
6月2日下午,联合检查组在“奥体”广场和长江源村集贸市场开展长江禁捕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长江禁捕政策、法律和法规,为加强宣传效果,在普法宣讲的同时,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长江禁捕相关的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群众反响热烈。宣传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前往郭勒木德镇渔水河村部分水域开展巡查、巡护,排查非法捕捞行为,并同周边群众就休闲垂钓和禁捕风险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交流,排查未发现非法捕捞情况。结束宣传和排查工作后,州、市检查组工作人员乘坐夜间火车前往唐古拉山镇。
6月3日上午,在唐古拉山镇,联合检查组针对涉渔餐饮场所和商超,进行拉网式检查, 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是否存有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是否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渔获物,是否存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长江鱼”、“河鲜”等字样菜单;商超是否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检查中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相关从业人员对长江禁捕政策知晓率较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前往我市禁捕区域沱沱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护,现场未发现违法捕捞行为。
6月3日下午,联合检查组在唐古拉山镇政府会议室召开长江禁捕座谈会,唐古拉山镇商户、工矿企业代表参会。会上,检查组宣讲了长江十年禁渔和青海湖“封湖育鱼”政策,对我省开展两个涉鱼重大生态工程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生动的阐述,领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渔政亮剑2026”系列执法行动方案》,详细介绍了长江禁捕有奖举报制度,与参会人员签订了《长江禁捕承诺书》,并发放了长江禁捕宣传品及宣传资料。
宣讲会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开展长江禁步“进企业”活动,深入唐古拉山镇两个工程项目驻地,在项目部召开长江禁捕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宣讲了我市长江禁捕政策,并就企业加强禁捕管理和落实项目对沱沱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长江禁捕州、市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宣传活动,出动执法车辆7辆,执法人员20人次,在市区检查生鲜水产店8家、渔具店3家、餐饮场所2家,在唐古拉山镇排查餐饮场所18家、商超2家。开展长江禁捕座谈会3场(其中“进企业”座谈会两场),签订禁捕承诺书35份,张贴禁捕宣传海报30余处,普法受益群众3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及宣传资料2000余份。
此次活动范围广、内容实、针对性强,及时处理和遏制了我市禁捕工作中出现的苗头行问题,适时补强了我市禁捕工作短板,对于完善我市禁捕网格,夯实禁步群众基础都具有重大意义,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长江禁捕执法检查、巡查巡护和普法宣传力度,发挥部门联席、联动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动民间管理力量,保证群防群治效果,确保我市长江禁捕工作不留死角,形成长效、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