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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构建选育管用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发布时间:2026/09/10 14:44:45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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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倩 通讯员 马贵花)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检战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人员选拔、职级晋升、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和新考录人员以师带徒等环节,持续完善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人员选拔的第一要求,严格落实干部梯次配备要求,完成第七批检察官遴选入额3名,为检察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在选拔过程中坚持民主推荐、实绩考察、廉政审查,精准识别干部,提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6名,轮岗交流20人,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注重年轻干部的发现和培养,用足用好招录等检察人员引进政策,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4名,试用期满转正4名。

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完善检察人员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实绩作为职级晋升、评优评先、遴选交流的重要依据。建立“日常+年度”“正向+反向”综合考核体系,推行“星光警示榜”、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考核评价量化管理,将学习成效、办案业绩等纳入考评体系,以理论研究赋能检察履职。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将业务竞赛获奖、入选人才库等作为评定优秀及各类先进评选表彰的重要条件,今年以来,晋职晋级14名,择优推荐、实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干警入选省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有效激发青年检察人员争先创优内生动力。

深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模式,通过“精准滴灌”助力检察官助理快速成长。对现有12名检察官助理,深入实施分阶段培养模式,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根据综合履职情况,提交院党组确定高级阶段检察官助理5名,与市人民法院主动对接,落实高级阶段检察官助理发表庭审意见、辅助进行举证质证等职责,为后期员额遴选储备人才。对初级、中级阶段检察官助理分为基础适用和能力提升两个阶段,实施差异化培养。建立“政治+业务”导师制度。为7名初级、中级阶段检察官助理配备检察官担任导师,开展“一对一”全方位带教和精准指导,手把手传授办案理念、证据审查、文书制作等“看家本领”,提高履职基本功,做到精准帮教。精细制定检察官助理个人培养需求计划。将培养目标融入日常办案流程,签订分阶段“师带徒”协议,针对岗位培养目标,填报培养记录表,定期开展总结交流,及时调整培养重点,在办案实践中帮助其补齐能力短板,建立检察官助理成长档案,全程、全面跟踪成长经历,全面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搭建案例研讨、技能竞赛等实训平台。组织开展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鼓励检察官助理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在比拼交流中更新知识储备、锤炼实战本领。

为全面提升新入职人员政治素养、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帮助新考录人员迅速适应岗位需求,迈好从检第一步。该院围绕保密工作、网络安全、廉政教育等方面,对4名新考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帮助新人快速了解检察职能、熟悉办案流程、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入院仪式,以入职发言促进检察履职,增强新录用人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资深检察人员“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以师带徒”结对培养活动。聘请4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人员担任新进人员导师,为其量身定制辅导计划,通过思想上引导、业务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实施全程“传、帮、带”,以身作则传递法治信仰,精雕细琢提升履职能力,以精准化培养帮助新录用检察人员扣好从检“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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