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6・21”触电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17:43:55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浏览量: 17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5 年 6 月 21 日 16 时左右,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 110kV 横岭变主变楼纳滤 1 号 10kV 开关柜,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 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63 万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6·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青海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格尔木市安委办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附件: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6·21”触电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pdf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6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号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