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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根治执法顽疾以刚性监督净化执法生态
发布时间:2026/11/02 10:49:25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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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期(总第11124期)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要求,坚持以制度破题、以机制赋能、以实效作答,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监管薄弱、乱象易发、监督乏力等短板,创新出台《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依托制度化手段整治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全面净化基层执法生态,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重塑监督体系,实现系统治理。立足治本长效,率先出台《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明确监督主体、权限、流程、处置方式和追责标准,构建全覆盖、规范化、可操作的监督制度框架。同步配套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构建“1+N”监督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以制度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两违四乱”整治、执法乱象纠治从阶段性攻坚转为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治理,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防范遏制执法不公、不廉、不规范等问题。

固化监督流程,实现闭环管控。严格对照《暂行办法》赋予的监督手段和权限,创新推行“双书监督”刚性治理模式,将监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作为规范执法、纠偏纠错的法定抓手,累计下发监督文书45份,以制度刚性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综合运用案卷评查、实地督察、个案监督、复议复盘、信访核查等渠道,排查程序瑕疵、随意执法、任性检查、履职不严等问题211条,逐项交办、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实现发现一起、纠治一起、规范一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压实追责链条,实现从严问责。精准用好《暂行办法》责任追究条款,健全行政败诉溯源、执法瑕疵倒查、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谈心谈话等联动机制,将制度约束贯穿执法全过程。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管事、以问责倒逼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对17名执法履职不规范、程序落实不到位的执法人员予以追责问责,有效压降行政败诉风险,坚决纠治执法领域作风顽疾,执法队伍法治思维、规矩意识、履职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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