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书记信箱
留言时间
2024-08-10 16:26:54
姓名
陈霞
留言编号
2024080002
留言标题
青海格镁焦化工有限公司欠80名员工210万元工资长达近三年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 七月份接到劳动局电话,说您安排公安局调查盐湖镁业和青海华镁私自变卖焦油的事情,我们给公安局打电话,说公安局换领导了。只是换领导又不是公安局原地解散,为什么要用换领导来敷衍我们呢?新领导不屑于调查这个案子吗?每次都有奇奇怪怪的理由打发我们,三年时间我们在劳工局、公安局、法院、信访局和政府之间奔波了无数次,现在好不容易由您安排公安局处理此事,大半个月了一点动静没有。 8月2号,格镁法人郝夫印到格尔木法院开庭,说焦炭可以卖了,我们想着焦炭能卖我们的工资也有希望,结果说休庭了,10月份再开庭。焦炭的案子从2022年4月打到现在,从格尔木法院转西宁中院,西宁中院转省高院,又从高院到格尔木法院,没完没了,是不把焦炭判给镁业这个官司就结束不了吗? 恳请书记让公安局调查变卖焦油的事,谢谢书记!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8-22 08:54:34
回复部门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对于您反映的让公安局调查盐湖镁业和青海华镁私自变卖焦油的事情,格镁焦化公司法人郝某印持相关材料向格尔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报警,经刑警支队六大队接警民警了解:格镁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后与盐湖镁业公司签订合同,暂时将已经生产的煤焦油继续存放于镁业公司焦化厂内,由镁业公司暂时代为保管,保管期间可以正常使用和转移,只要保证总量一致即可,后镁业公司因生产经营,致使煤焦油组分发生变化,但总量一致,并未有私自变卖情况。民警已将此情况告知郝某印,此事属于合同纠纷,若有异议可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共格尔木市委办公室, 2024年08月22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