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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4-08-12 11:14:50
姓名
李积龙
留言编号
2024080009
留言标题
住房翻新贷款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海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格尔木分中心
来信内容
您好 请我格尔木本地房屋翻、大修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如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8-20 10:33:30
回复部门
海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格尔木分中心
回复内容
关于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工单编号:2024080009咨询的诉求已收悉,针对该咨询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经核查,该职工表示房屋已抵押(有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根据《海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待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后,可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根据《海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状况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所有权人的凭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工程概预算以及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等;供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等。 三、根据《海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职工可凭借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生效12个月以上的《借款合同》、借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的还款明细清单,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我中心已针对该职工反映的问题作出详细解释,当事人表示已了解满意。 工单经办人:马淑婷 工单审核人:习明超 联系电话:8427803 海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格尔木分中心,2024年08月20日。 海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格尔木分中心,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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