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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市公安局对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8月29日16时许,刘先生报警称:“当天,他家孩子在广大滨河小区花园的水池边玩要,孩子将自己的手表放置在旁边的水泥台子上,小孩在水池边玩了一会,又去其他地方玩了一会后,回来发现手表不见了。因刘先生的亲戚在广大滨河小区监控室查看监控,要求盐桥路派出所帮忙寻找。”接到报警后,我局辖区盐桥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电话告知刘先生,让其先在监控室查看监控,若发现清晰的人脸照片,派出所可以进行比对并查找,并告知报警人手表丢失属于个人物品遗失。截止目前,刘先生孩子的手表已找到。在此感谢群众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