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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1.店内证照齐全。2.现场未发现过期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食品和食品原料。经了解,消费者表示:向商家说明要开车回去,商家承诺可以放置一周,但是回去发现已经变质。商家表示:向消费者说的是常温下放置3-4天,路途中消费者是如何保存的无法证实,且消费者反映情况是五天以后,对于离店前都是完好无损交付的鸡肉,凭视频里面的画面和消费者口述不能甄别是否鸡肉出现了问题。但是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好的体验,商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后并且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退还消费者一半金额。二是消费者将鸡肉全数寄回,商家承担邮费并全额退款。商家与消费联系后,消费者两种办法均不认可,表示鸡肉无法寄回全数,要求仅全额退款。商家也表示不能确认运输途中的真实情况。无法做到仅全额退款。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均明确表示对协调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解。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做好提升监管效能,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