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刘先生:
您好!
关于您在格尔木市政府网站(云上昆仑)的留言,“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老家,请问贵局异地人员可以再格尔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需要带什么资料”的问题,进行回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青海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目前,我市还未开通“跨省通办”,如您是青海省外户口,请咨询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婚姻登记相关事项。感谢您对民政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格尔木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 格尔木市民政局,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