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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4-09-26 20:43:23
姓名
马伟荣
留言编号
2024090019
留言标题
有关八一中路和江源中路交叉口人行道红绿灯和正常行驶车辆有冲突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来信内容
八一中路和江源中路交叉口,车辆由西向东行驶至该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行人从在冲突,希望各部门领导重视一下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0-08 17:58:54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路口人行灯的配时方案是根据车道交通信号灯的配时自动生成的,人行灯的配时是无法人工调试的,同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慢行、应当停车礼让行人,我局交警支队将积极劝导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礼让行人。 在此感谢群众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格尔木市公安局,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