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4-09-29 21:15:46
姓名
匿名
留言编号
2024090021
留言标题
学校法定节假日不放假投诉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来信内容
学校违反了国家关于节假日放假的规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庆节法定假期是7天,如果学校只给高三学生放3天假,并且在放假期间安排上课,这是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定节假日放七天 学校规定了放三天 如果你们不处理 或者上报学校 我就打电话给纪检委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已经违反了规定 我们也是学生 你们无视就继续举报 知道你们看到为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0-10 11:11:21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将您“高三年级国庆补课”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因我市三所高中分别于国庆节前举行了本校“体艺”节活动,从彩排演练到具体活动当日,总计约4天左右。通过校园“体艺”节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让学生身心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考虑到高三学生学习时间紧任务重,市一中为了不耽误正常教学,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后,决定对高三年级学生在国庆期间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体补课。补课采取自愿的方式,如若个别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补课,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希望学生充分理解学校和老师的良苦用心!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电话(0979-8462797),进行情况反映。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4年10月10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