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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4-10-28 10:28:49
姓名
马贵
留言编号
2024100026
留言标题
关于格尔木明珠花园小区停车服务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信内容
格尔木是建兴巷明珠花苑地下车库目前的收费标准有三种(1)临时停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收费2元,之后每满1小时加收2元(不满1小时按1小时收取),每日封顶10元;(2)按月收费为220元/月;(3)按年收费为2200元/月。根据青发改价格[2016]982号《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未出售车库、车位的停车服务或承租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并约定,也可单独约定”。本人与2023年3月入住该小区,期间未见到任何公式的东西,因此想了解一下收费的依据,首先格尔木市其它小区按月收费的标准基本上为100元/月,而明珠花园却是220元/月,请问该定价是否合理、合规,定价的依据是否征的贵部门的同意,其次格尔木市其它小区及公共停车区临时停车是30分钟内免费,而明珠花园却是20分钟内免费,是否合理,依据又是什么,最后停车费缴费转入个人账户,是否合规。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3-20 10:13:24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我单位与物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和社区了解,目前明珠花苑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收尾阶段,根据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765号)中规定“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未出售车库、车位的停车服务或承租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并约定,也可单独约定”。因此,鉴于当前情况加之该小区物业已成立10年有余,已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后期我委将积极加强与住建部门、社区等沟通,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完成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程序,同时密切跟踪物业企业对停车免费时长不足30分钟、个人账户收停车费等相关事宜整改,规范小区停车收费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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