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问题后,格尔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核实,经核实2024年12月25日您到西藏路派出所窗口办理居住证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因您材料不齐(根据《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办理居住证人员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需提供上述规定所规定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告知窗口张贴办理居住证业务所需材料,当日下午窗口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并就您对窗口张贴所需材料理解产生误解一事已进行说明,办理居住证相关材料严格按照《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进行,并持续规范,已告知准备好相关材料来所办理即可。
格尔木市公安局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持续规范窗口办事接待工作并就群众办理业务告知事项进行进一步规范,耐心向群众予以解释。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