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接到您在政府网部门反映的“单位未发放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留言后,市社保局高度重视,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您查询,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杨女士与其他1名女员工休产假期间青海昆格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发放工资,生产后单位于2023年3月申领生育津贴,单位负责人伊万科于2023年5月8日收到两笔生育津贴,共计99488.84元,至今该单位未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员工个人。
我局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反映问题后,及时与杨女士进行电话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对青海昆格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伊万科进行督促劝告,其承诺近期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随后,告知杨女士我局与伊万科沟通结果,如该公司未将其生育津贴发放,建议杨女士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979—8435033、0979—8427755进行详询,我们将全力为您解答。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03月20日。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03月27日。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03月27日。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