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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最近小区物业(世华物业)单方面(未经小区业委会同意)通知小区露天停车区要收取费用,同时每户只能停放一辆车,第二辆车要按照临时车每天15元收费,小区业主都觉得不合理,委托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沟通,物业不采纳业委会的任何建议。按照青海省住建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发改委在2024年12月发的通知,小区公用停车位需要收取费用,应由物业与业委会协商确定,但是世邦云山郡世华物业未经小区业委会同就收取费用属于违规行为,请领导和相关部门予以协调,给世邦云山郡小区广大业主一个公平。”的问题,我局立即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所在的云山郡小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未收取停车费,随着小区业主入住率增加,车辆数量增多,存在一户多辆车的现象导致小区内规划的停车位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停放。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频繁发生,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管理小区内车辆情况发公告“收取停车费720元/年/车,同时提出优惠方案,在2025年5月1日前缴清本年度物业费并无历史欠费的业主,可获赠3个月免费停车时长,针对临时车按照半小时内免费,超时按2元/小时计费,封顶15元。”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三十六条约定“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选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建议您联系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业委会履职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确保全体业主权益。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