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03-28 14:12:52
姓名
马海英
留言编号
2025030052
留言标题
孩子转学问题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来信内容
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在西宁市大通县因为孩子父母离婚孩子随父亲在大通读书,现在母亲想把孩子接到格尔木读书小升初,不动户口是不是到考试的时候要去大通考母亲的户口也在大通,转上来按母亲居住地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吗还是按租房地址安排学校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4-02 09:37:44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孩子转学问题”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格尔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2025年2月11日发出的《格尔木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从外地转入我市的非格尔木市户籍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格尔木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人员必须与就读学生同一户口簿;学生学籍证明。根据所在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校,学位不足时,调剂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请网友关注格尔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在相应办理时间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按照《青海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之规定,您的孩子转入我市就读,学籍按照“籍随人走”的方式转入就读学校,即可参加我市中考,不必返回户籍地参加。如需咨询有关高考事项,请电联0979-8465936进行咨询。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979-8465831),进行咨询。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04月02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