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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03-31 16:50:49
姓名
赵荣亮
留言编号
2025030054
留言标题
书山郡违规收入停车费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内容
书山郡露天停车位因归业主所有,而书山郡物业确违规收取小区停车费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4-07 18:10:12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书山郡露天停车位因归业主所有,而书山郡物业违规收取小区停车费”的问题,我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世邦书山郡2020年10月31日交房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合同期限2020年10月3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其中约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露天车位80元/月/辆,同时约定在合同到期时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三年,目前《协议》约定服务时间延长至2026年10月30日。该小区自交付之日起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仍按照《协议》提供物业服务。划定在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关于停车位收费的服务内容,请您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协议》履约。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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