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你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书费问题”现回复如下:首先感谢网民对我们学前教育的关注与监督。2023年根据《海西州学前教育教师教学用书目录》(西教发【2023】224号)相关要求,全市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文件中符合实际的教师教学用书(教参),始终以幼儿教育发展为首要目标,各幼儿园不得使用幼儿教材和课本现象。所有制度落实合法合规。前几年邹静春老师让幼儿园征订幼儿园课本情况不属实。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研究室电话(0979-8463923)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