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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格尔木公租房押金一下变更为8个月的,以前是3个月的,突然变更是否合理?交完8个月的押金后,以前交的3个月押金多久退回?”的问题,我局立即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格尔木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由盐湖城投资控股公司变更为格尔木市城控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前使用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与目前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不匹配,根据实际情况由我局新制定印发《格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于2025年3月11日启用,合同约定公租房住房押金为8个月。
针对盐湖城投资控股公司在2014年-2024年5月进行公租房运营管理期间收取的公租房住户押金,目前由于该公司破产清算,账户资金被冻结,现暂时无法退还,下一步待冻结资金解冻后办理退还押金事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监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的,将在公租房运营管理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