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有关干部周转房申请”的问题,我局立即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干部周转房及乡镇干部周转房分配方案的批复》(格政〔2018〕173号),干部周转房主要为交流下派等异地调入干部职工、自外地考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市属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驻村干部,个人及配偶在格均无住房困难户、企业用房周转等提供住房。申请流程为:一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查是否符合入住条件;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单位发函至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是由申请人前往格尔木城控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