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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2025年04月27日22时22分许,宋文君驾驶青HN2753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八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树林巷交汇处时,与前方同向停驶马一海牙驾驶的青HD08893号“启辰”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双方车辆部分机件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宋文君弃车逃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事故,经过多方走访调查,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及车辆信息,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宋文君并将其抓获,经对其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0mg/100m1,不存在酒驾行为。随后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宋文君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马一海牙无责任,并于2025年4月28日制作了简易事故认定书,随即对肇事逃逸者宋文君依法进行了相关处罚。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加强事故现场勘查力度,确保准确收集证据。及时协调各方,保障受害者权益。提升处理效率,减少事故对交通的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