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于2018年7月24日因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需要,将位于格尔木昆仑华荣世纪花苑B2栋2单元101室与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位于明珠花苑1号楼2单元1281室房屋产权置换,并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事后取得住房,经装修后居住至今。在此期间,多次要求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格尔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在此期间于2023年12月在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办公室与格尔木明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在2024年5月1日前办理明珠花苑1号楼2单元1281室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但截止至今未办理,严重影响本人孩子上学,本人为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在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格尔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奔波多次,从2018年到现在,6多年过去了,办理房屋产权证仍遥遥无期。我坚信:法律不容践踏,真理不会改变,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容侵犯,这是神圣的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上访人悬求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责令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格尔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此本人特请求政府协调一下相关部门督促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有限责任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格尔木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本人办理明珠花苑1号楼2单元1281室房屋所有权证。谢谢领导!
2024-12-27 10:40:54 回复 尊敬的网友:关于请求相关部门督促盐湖城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留言。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了解,明珠花苑1号楼2单元128室为老城区改造拆迁安置户,开发商称因开发资质过期无法签订售房合同,导致办证资料不全,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开发商正在与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延期手续。因该房屋为回安置房,政府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安置被拆迁户,由盐湖城公司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已督促盐湖城公司抓紧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事宜可向市住建设局及盐湖城公司咨询。 2024年12月27日。
2025年2月7日格尔木市东城区回复,2025年3月底格尔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办理房屋产权证,期间又找格尔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几次,一直到今天推诿没有办理~!
在此本人再一次特请求政府领导协调一下相关部门督促格尔木市盐湖城投资有限责任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格尔木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本人办理明珠花苑1号楼2单元1281室房屋所有权证。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