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情况说明
市委网信办:
你单位转来网络舆情第8期,投诉内容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民称,格尔木人民医院医生给病人开具的药物未使用却不予退款。”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马再乃,女性,71岁,回族,于2025.05.16日22时33分因“头部及胸腹部疼痛伴恶心、呕吐2小时”在急诊科就诊,经急诊科评估病情后,诊断:1.高血压3级(极高危),2.主动脉夹层可能性较大。请心内科医师会诊,心内科医生建议患者行增强CT检查,患方同意后,急诊遵循专科医师医嘱开具增强CT检查及检查中所需显影药品(碘普罗胺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500ml),急诊科医生护士监护陪同患者前往CT室行检查,行基础检查后,CT室紧急提示患者脑出血已生成,即急请神经外科、内三科医生前往CT室现场多学科协同会诊,会诊意见:患者病情以抢救治疗颅脑内出血,增强CT检查已无条件进行,建议暂停行增强CT检查;向患者家属告知说明后,患者家属同意,紧急将患者转运至急诊科抢救室初步抢救治疗,并同时嘱咐患者家属办理神经外科住院手续,待患者生命体征基本平稳后,在医护陪同下转运至神经外科住院治疗。后将患者增强CT检查费用(1776元)协调退还家属,药品费用当时急诊当班医生到药房与药房值班人员沟通后,药房以出库药品不能再入库的规定为由不予退药,向患者家属说明将会向医院和药房协调处理此药品退费事宜,患者家属表示同意,药品暂时存放急诊冷藏柜中;后经院内协调可以办理退费,但多次联系患方所留电话(180****9105)一直提示“通话中”,未能与患方取得联系;舆情发生后市人民医院多次拨打患方电话仍旧提示“通话中”,医院纠纷办发送沟通短信,未收到回复。目前市人民医院积极联系患者及家属,争取与患方取得联系,办理退费。
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