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宁靓建兴富盛物业不作为,限制住户充值水电”的问题,我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是关于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环境卫生差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即日起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业主提供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联系电梯维保单位,对小区内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修复破损梯顶及裸露线路,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将在信用评价系统中予以扣分处理,限制其评星定级。二是关于物业因业主未缴纳物业费限充水电费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执行,不得限充业主水电费,同时建议您积极交纳物业费。如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您可随时拨打我局监督投诉电话0979-8413009投诉反映。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