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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06-18 19:10:19
姓名
苏魏健
留言编号
2025060037
留言标题
投诉青海原味吐火古格尔木直营店 旅游餐饮服务质量问题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信内容
我们一家四口自驾游青甘环线,2025年6月15日傍晚在“青海原味土火锅格尔木直营店”就餐。点餐前,我特意向一位男服务员询问“团购与现场点餐价格是否有差别”,对方明确答复“没有差别”。基于此,我们在未使用团购的前提下,于店内直接下单,点了一份129元的老火锅。 然而在等待上菜期间,我们在团购平台发现该菜品实际存在价格差异,于是再次询问该男服务员。这时火锅刚好由一位女服务员(疑为老板娘)端上桌,她态度非常冷淡,甚至翻白眼,直接说“团购必须先付款后才能上菜”。我们当场说明已经提前向店员确认过价格一致,询问为何现在说法不一致。 正当沟通过程中,餐厅老板突然在大厅大声叫嚷,语气激烈,情绪失控,要求我们“派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与其对话”。我当即说明沟通从头到尾都是我本人,并无未成年人介入,但他依旧反复强调员工“刚高考完”,把责任推给员工培训不到位,同时指责我们“误解了意思”。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老板当场试图动手抢走刚端上桌、仍在冒热气的火锅,我们4岁的孩子就坐在旁边,场面一度混乱。我当时真切担心其行为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我们只能立即付款息事宁人。 付款后,老板突然态度一变,笑嘻嘻地说“他听错了”,以为是小孩子去咨询团购的事,又提到“员工中午收错钱已经被批评”“听到又有投诉很烦”等,试图用打感情牌来掩盖问题。全程老板及女服务员都没有一句道歉,也未就误导顾客和服务态度恶劣问题做出任何诚恳解释。 我在现场已明确表示:这不是员工的错,而是老板和老板娘在面对顾客提出疑问时的处理方式极为失职。服务业不仅要提供食物,更要有最基本的尊重和责任感。 我们回到酒店后与其他游客交流,才得知他们也曾在这家餐厅用餐,表示“味道一般,态度也差”,显然并非个案。这家店铺线上大量好评,令人怀疑其真实性。 我们请求如下: 1. 请格尔木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2. 建议对该餐饮门店进行服务质量回访与警示监督; 3. 强化旅游城市对服务业人员的培训和应对机制; 4. 营造良好、公平、友善的旅游服务环境,切实保护游客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6-23 17:32:02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市人民政府网(云上昆仑)留言平台: 我单位已接到市人民政府网(云上昆仑)2025年6月19日留言平台转交的工单,主要诉求内容为:群众一家四口自驾游于2025年6月15日傍晚在青海原味土火锅格尔木直营店就餐,点餐时向服务员询问“线上团购与现场点餐价格是否有差别”,服务人员回复没有差别后消费者现场店内直接下单129元老火锅一份,在候餐期间发现团购平台点餐较店内便宜后与老板沟通,老板服务态度恶劣,情绪激动,未对点餐价格存在差异一事作出诚恳解释,对消费者没有最基本的尊重和责任感,群众对此不认可。 接到工单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20日依法对青海原味土火锅格尔木直营店(格尔木烨记土火锅)进行核查核实,经核实:1、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处悬挂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手续齐全。2、经营场所内摆放有餐单且明码标价。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关于消费者反映“线上团购与现场点餐价格存在有差别”一事:经营者表示餐品线上平台价格与店内价格均公示一致,因网络平台团购有优惠活动所以便宜一些,服务员不清楚此事。经营者称因自身性格原因脾气火爆,沟通时声音大、态度不友好,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好的用餐体验。随后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在顾客点餐时要及时主动作出线上点餐平台与店内消费的区别与优惠力度的说明,同时要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提升服务态度,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我局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多次电话联系,均处于关机与无法接通状态,无法向消费者核实并反馈情况。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办理人:王健、武鹏;联系电话:0979—8412709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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