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投诉中山路小学一年级五班班主任
工作态度散漫:
表现:语文老师频繁依赖微信群布置需要打印的材料(尤其强制A3),将本应亲自承担的班级通知工作推给语文课代表(且要求其佩戴电话手表),对家长合理询问作业不耐烦甚至“怼家长并责怪孩子没有及时记清楚作业”。
问题:语文老师缺乏主动性、责任心,未能履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尽的职责(如清晰传达信息、管理班级、与家长有效沟通)。将工作成本(打印、通知)转嫁给家长和学生,增加家庭负担和不便。
不合理要求增加家长负担:
强制A3打印:卓玛老师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A3打印机并非家庭标配,打印成本远高于A4。以“看不清”为由强制A3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依赖课代表传递通知:语文老师让一年级学生(课代表)通过电话手表接收并传递班级通知,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效率与准确性:一年级学生能否准确、及时传达所有信息?信息遗漏或错误的风险很大。
公平性:老师通知应确保所有家长/学生同时、一致地收到。依赖个别学生传递,易造成信息不对称。
教师职责:老师通知班级事务是班主任的基本工作,不应转嫁给学生(尤其是一年级)。老师应亲自到班通知学生。
教学态度失职
表现:课堂节奏过快,不关注学生反馈;对普遍存在的困惑(如拼音混淆、汉字笔顺错误)不调整教学;作业批改敷衍,单元测试卷批改永远拖拉,迟迟发放不来,导致我们家长无法掌握孩子在本单元中的学习情况。
本质问题:违背“以学定教”原则,未根据学情调整教学,属于职业怠惰。
未落实分层教学
表现:语文老师对学习困难学生缺乏个别指导(如课间不答疑、不提供基础练习);对家长反馈的“孩子跟不上”仅回复“多练习”等空话。
回避教学效果反馈
表现:拒绝说明课堂检测结果;回避家长询问“孩子哪里没掌握”;不提供具体改进建议。
本质问题:语文老师逃避教学责任,剥夺家长知情权与协作机会。
希望教育局调查该老师的工作态度、职业操守和教育教学行为。要求纠正其不当行为:停止强制A3打印、停止依赖学生传递重要通知、改善与家长的沟通态度。要求学校加强对该老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