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众留言
部门留言
留言时间
2025-07-07 11:04:21
姓名
金玲明
留言编号
2025070014
留言标题
转学事项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从海南州共和县龙阳峡镇转学到格尔木市新村逸夫小学,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7-07 17:30:35
回复部门
格尔木市教育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的关于“转学事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格尔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2025年2月11日发出的《格尔木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从外地转入我市的非格尔木市户籍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格尔木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人员必须与就读学生同一户口簿;学生学籍证明。根据所在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校,学位不足时,调剂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请网友关注格尔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在相应办理时间办理转学手续。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对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拨打格尔木市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979-8465831),进行咨询。 格尔木市教育局,2025年07月07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