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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5-07-08 09:58:22
姓名
谢寿山
留言编号
2025070002
留言标题
7.7日停电,小区物业不作为,截至7月8号早上还没来电,导致鱼缸里面的鱼死了,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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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日下午3点多西城区片区由于线路跳闸导致大面积停电,待国家电网将电力修好后,物业不积极维修,小区业主下午、晚上、第二天早上一直在业主群里面喊话恢复供电,但是一直未维修好,无业人员不予理睬。不仅影响正常生活用电需求,还导致第二天早上多户的浴缸内的鱼缸因未通电,鱼儿缺氧或者加热棒无法使用而死亡。截至目前,还未维修好,仅有的四条鱼可能还会死亡。 如果是因为物业自身管理、维护不当所致,比如物业未对小区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导致设施故障引发停电,或者物业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引发停电事故等,那么物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业主因停电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电器损坏、冰箱内食物变质、商户因停电无法营业产生的损失等。另外,如果物业未提前通知业主停电,导致业主因停电而遭受损失,那么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这种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的做法,希望市委市政府能积极作为,尽快供电,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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