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是海南州共和县人士来格尔木务工,在这11年时间里得到了格尔木市相关部门的帮助,生活没有遇到过太大压力,也早已将格尔木市视作自己第二故乡,来格务工期间也申请到了公租房,也解决了在格的住房难题,使得我能够更加努力工作,日子也越过越好;但是近期遇到了一件事情,让我对有些规定产生疑惑,详细经过我用我的亲身经历体现一下:这两个月我所住的公租房需要相关部门年审,我为了公租房审核也是不停的在配合相关部门做着努力,所有资料提交之后现在我只差我本人的居住证还未提交上传,因为我之前租住在八一路和谐家园,(现住址为佳和小区,所属团结湖路社区,黄河路派出所管辖),所以当时办理居住证是在所在辖区的盐桥路派出所提交资料登记办理的,现在因为居住证已过有效期半年时间,需要重新审验,我第一天拿着居住证去了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审验,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去到登记辖区派出所审验提交一下再来办事大厅过卡审验,当日下午我赶到盐桥路派出所之后民警告知我需要到八一路社区开局证明才能帮我审验,我马不停蹄就到了八一路社区开证明,到了之后我被告知现在我不住在八一路所属社区,需要我到现住址佳和小区所属的团结湖路社区开具,我又驱车将近20公里来到位于长江路的团结湖路社区办理,到了团结湖路社区被告知他们只能开具所属管辖的黄河路派出所的证明,我就按工作人员的意思开局了黄河路派出所的证明,当时已经到了下午5点50一天时间已经过去,我第二天早上9:30带着证明拿着居住证到了黄河路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审验,但是又被民警告知只能重新办理,要我准备所有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再过来,我特别提醒办事民警我说我是审验不是重新办理,该民警不耐烦的说审不了只能重新办,然后我想我是否可以到社区重新开具一份给盐桥路派出所的证明,到盐桥路派出所就能办理审验,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知道事情并不简单,我去团结湖路社区开局了给盐桥路派出所的证明之后立马前往盐桥路派出所,到了之后的事情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想,盐桥路派出所民警告知我该证明不是他们辖区所属的社区开具的,不能为我办理,该民警很有耐心的帮我致电了黄河路派出所民警,告诉黄河路派出所民警给我如何办理居住证迁入,然后黄河路派出所民警让我带着材料过去办理,目前为止我以为事情能够解决的时候,接下来的事情给我浇了盆冷水;我从盐桥路派出所驱车去了团结湖路社区再次开具给黄河路派出所的证明,然后我拿着证明再次来到了黄河路派出所,到了之后冷水立马浇头,该民警又不耐烦的询问我的资料在哪,我拿给证明给她看,她说需要所有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我说我有居住证只要审验下就可以,不重新办理,该民警跟我说迁入就要那些资料,我说这跟重新办理有啥区别,她说没有区别,我说刚才盐桥路派出所民警跟你沟通了居住证迁入审验不需要那些材料的,她说必须要,我想不通的是,我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已经提交了所有资料,更何况我有居住证,不是没有,为什么已经有居住证了还要让我重新提交办理居住证时所需要的材料,如此办理居住证年审的简单业务已经比办理身份证的难度还要大,这就是所谓的简政放权,让老百姓少跑路吗,我觉得这只能应证一句话:领导张张嘴,老百姓跑断腿!我现在想想我最起码有台代步车这两天时间我能来来回回跑了不不低于170km的路程,如果是一位没有车子代步的人呢,如果是一位腿脚不便的人呢,那这170km的路程到底要走多久才能到我现在这样,讽刺的是你即使在走170km的路,可能还是办理不了,这是该褒奖办事人员按章办事,还是夸赞办事程序严谨?我现在所想的是,我不会再去东奔西跑了,就像我给公安局户籍科民警说的一样:我对于这种不人性化的办事程序不会妥协,我就等着哪天文明再进一步,办事程序更亲民,办事效率在提升,办事态度再好一点,让老百姓走最少的路,到这个时候我再去办,那时我就可能会感到欣慰,不在回想现在的无奈与烦恼;这篇留言希望能够为这类办事难题的优化起点作用,如果不能,那也不仅仅是我,也是跟多老百姓心里的期许;谢谢您的重视,期待您的回复!